754章 冤大头(2 / 2)

很快,参与组建《美人鱼》发行联盟的四家公司基本上都反馈回来了相同的表态将来和星辉公司乃至于周鑫驰是不是还要合作视将来的情况而定,但是在《美人鱼》这个项目上,一切按当初所签订的买断发行合同操作,本公司无意也不会与星辉公司就后续新增导演分成等内容再进行任何的谈判。

说老实话,这种表态才是业内,乃至于放眼全世界所有影视制片公司对于违反合同者的共有态度。

星辉公司以为自己动的是发行联盟这四家公司的蛋糕?

呵呵,想多了。

这种做法根本就是在挑战全行业所有公司的底线。

开影视传媒公司的,首要目的都是赚钱。

蛋糕只有那么大,别人分得多了,自家碗里的东西自然就会变少。

星辉公司的做法根本就是在已经分好了蛋糕的情况下,上桌了以后看到别人碗里的肉比较多,于是临时提出想要从别人碗里抢吃的。

就算抛开墨龙传媒这家未上市公司不算,旺达,企鹅,光路传媒这几家无一不是上市公司,涉及到出品方新增发行分成的事情,绝对是要经过董事会讨论的,就算王长天那个层级的人大力推动,他也压根没办法向所有股东们保证,现在给出去的这部分导演分成,以后就一定能够通过后续项目赚得回来。

反倒是像这种非常规操作的口子一旦打开,后续所带来的麻烦根本就是无穷无尽。

这次星辉公司敢要百分之十,那下次是不是就能涨到百分之十五?再下次岂不就是百分之二十?

这么折腾下去,星辉公司既不用承担风险,又能获得高额收益,岂不是这世上什么好事都让他们给遇上了?

对于发行联盟与星辉公司闹掰了这件事,阿狸影业表示很开心。

没等一个星期,他们便以闪电般的速度与星辉公司谈妥了合作事宜。

不仅如此,他们还将徐可拉上了船。

徐可出任导演,周鑫驰出任编剧,制片人,打算延续前作《西游降魔篇》的辉煌,斥资亿元重金打造号称华语魔幻电影巅峰的《西游伏妖篇》……

呵呵,阿狸影业估计是没仔细了解过徐可的过往历史。

这位老大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技术控,但凡有点钱的时候,就会一门心思扎进技术实验的漩涡里拔不出来。在那种情况下,指望从徐可手里出来的电影还能讲得通顺一个好故事,那基本上就只能算是一件极为看脸的事情了。

而且,阿狸影业让周鑫驰编剧、制片人一肩挑更是一个败笔。

徐可当年在香江影坛叱咤风云的时候,周鑫驰还在tvb扮演匪兵甲,路人乙之类的龙套呢,即便周鑫驰再怎么桀骜不驯,他也不敢对徐可指手划脚,《西游伏妖篇》与其说是一部延续了周鑫驰风格的电影,还不如说是徐可的试验田……

对于阿狸影业的这个动作,旺达和企鹅都选择了按兵不动,倒是光路传媒的王长天曾经给李墨打过电话,询问是否需要有所动作。

李墨的回答也很干脆。

“阿狸影业既然喜欢当冤大头,我们还能拦得住不成?由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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