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明末往事(2 / 3)

宪宽慰汪直前往杭州拜见当时的巡按王本固,之后汪直配合明军剿灭不少沿海的海贼,但海禁依旧未开。

到了嘉靖三十七年二月五日,汪直在杭州西湖游玩期间被王本固诱捕,下狱时亦连声追问“吾何罪?吾何罪?”还写下了《自明疏》!

奏疏中汪直提出把广东允许开放通商口岸并设立海关收取关税的做法,推广到浙江沿海,再恢复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那么东南沿海的所谓“倭患”就可以得到解决。在历数自己剿贼的功劳后,他仍祈求皇上开放海禁,并承诺“效犬马微劳驰驱”,愿为朝廷平定海疆。”(濠镜于嘉靖十四年开埠并将广州市舶司迁至濠镜)

此间,明廷命令攻击舟山的毛海峰、大友家朝贡船队,毛海峰据山而守,明军屡攻不克。毛海峰和大友船队趁机打破包围,扬帆而去。此后毛海峰和谢和(谢老)等率领汪直的旧部多次进犯福建沿海。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汪直被斩首于浙江省杭州府官巷口,汪直在时尚能统御群倭,汪直被处死后,由于群龙无首,倭寇之患又严重起来,汪直死前所说的“死吾一人,恐苦两浙百姓”一语成谶,很快“新倭复大至”。

若是依汪直之言,各地开港,东南士人利益将大大减,而触犯士大夫阶层利益的汪直有如此境地也是必然。

此后各阶层内部虽有争斗,但对大方向上的利益永远一致,虽然未曾开海,但民间以及某些阶层的海贸一年比一年繁盛,明朝官方却从未曾从中获得一两银子的税收,中间几次欲开海建市舶司的皇帝都被官员儒生们用圣人之言“不可与民争利”驳回。

各级官员阻力之大难以想象,而“民”又代表谁呢?在士绅等各统治阶层的眼中,那些黔首可不算是民吧?他们想与黔首们争利也没法争啊,鹅城的税都能收到几十年后,这些黔首便更加不堪了,但凡有些油水便早已被榨干。

于是,明朝版“圈地运动”大行其道,江南地区良田多变为桑田,大门大户皆大量招收失地农户转为织工为其日夜生产,且各官员老爷们不用缴税,大量黔首托身于大户,逃避愈加沉重的赋税,各忠于大明,忠于皇帝陛下的“民”们顺利进化成为这个时代的r富豪。

江南本为粮仓,大明产粮重地,但只要各地出现灾情,粮食减产,各地便总会遇到粮仓失火等不巧之事,于是各地灾民遍地,流寇四起,活不下去的民众揭竿起义的众多。

高门大户们依旧如故,外面再如何纷乱也不能影响到他们分毫,即使听到有些大户被灾民破家的传闻,但传闻只是听到的,眼前能见到的黄白之物可是货真价实的,于是,该继续的一切照旧,循环往复,直到绞首绳索或是刀剑架到脖子上才终了。

时间一转近百年间,已是明朝末期,沿海仍旧未曾大规模开海,但每年的出海船队规模却越来越大,17世纪初的明末海上,郑芝龙等十八芝海盗集团分为三股势力,而明廷已是日薄西山,无力剿灭海上盗匪,只能选择招安,十八芝里的杨六杨七兄弟最先就抚于明廷,且就抚后的二人贿赂官员阻挠郑芝龙就抚,意图独占官身,借明廷势力,控制其余海盗。

郑芝龙势大,顺利解决掉杨六杨七手下已经变成官兵的海盗,再寻求就抚。

就抚后的郑芝龙担任福建五虎游击将军,为杂号将军之一,但此时海上还有一个以前同属十八芝的刘香与其相争,刘香引入荷兰人势力,借用荷兰人的势力于1633年在料罗湾大战郑芝龙率领的官兵,若是能赢,也许刘香将像郑芝龙取代杨六杨七那般取代郑芝龙的地位。

料罗湾刘香与荷兰人惨败,刘香逃走后也在1635年被郑芝龙追杀至死,从此,沿海地区再无人能与郑芝龙抗衡,而此时的郑芝龙与士大夫阶级合流,简单来说就是古代上岸的白手套。

1640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