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事情反常必有妖(2 / 2)

,咱们这么操作,明天我把我朋友喊来,你和她签合同,就说房子是你买的,当然,我会把钱打给你……,不过,小苏,我现在手头手只有四十万块钱,你哪儿有没有十万,这房子算咱俩买的。”

说明了房子的来历后,田明珠终于又把自己的真实目的说了出来。

呵呵,我说呢,田姐为什么一再问她练车的事,大概是猜着她手里有点钱,才去练车准备买车。

“十万?我倒是有,可难道买了房子,落咱们两个人的名字么?”说实话,苏皖一听有些犹豫,她不喜欢跟别人有经济上的瓜葛。

“不落咱俩人的名字,这房子咱们转手卖出去,我已经找好买主了,给她的价格是六十八万。”田姐大概为自己的聪明非常得意,跟苏皖说话的时候,带着三分炫耀的表情。

“那你转手卖给她就是。”苏皖一听,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个田明珠还真的是个人精,低价从别人手里买了房子,不动不静的转手就卖给别人,差价居然是十八万!

“好吧,你先告诉我,我想这么办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田明珠显得胸有成竹,根本不去理会苏皖的小情绪。

这件事情有些棘手呀!

听上去好像很简单的样子,可是实际操作起来,将会有无数的麻烦。

田姐要代替房主跟人家毁约,首先要先赔上两万块钱。

如果再来回地过户,交上所有的费用,那么也挣不了多少了。

“如果你找好客户,最好是别过户,因为你一过户,你名下房产太多了,咱们房管局的规定,买第三套房子,无论多少平方,都按房价的百分之三来交契税。你过户过来,你再卖给人家,还要再交百分之五点六的营业税,再加上契税,那样的话,你就挣不了多少钱了。”

“这样能行么?”田姐一双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苏皖,那种兴奋不言而喻。

“法律没有禁止,就是允许,我们为什么不这么操作?”苏皖可是在合计着,如果自己也投入十万块钱,到时候分钱的时候,她可是有份的,当然是能省则省了。